法律问答

你好,我2004年的时候读初二,亲戚拿了我的资料即户口本和身份证,拿去和人登记结婚,只为分配房地产……现在我想结婚,婚姻所显示已离婚……我没有离婚证,都过去10几年了,我现在想登记结婚都结不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8-20 08:35: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的新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的,必须去婚姻登记机关去登记结婚之后其婚姻关系才有效。也就是说符合结婚条件没有登记结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只能算是同居关系。
    也就是说未登记结婚的夫妻只能算是同居关系,不能算是婚姻关系,所以也就存在夫妻之间相互继承遗产的问题。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没有登记结婚,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涉及到一个事实婚姻的问题。
    现在我国对于事实婚姻方面,只承认在 1994年之前没有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生活的为事实婚姻,94年之后的就按照同居关系处理。而按照事实婚姻看待的情况,未登记结婚的夫妻也是享有夫妻之间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的。
  • 自2001年12月27日起,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经补办登记,其事实婚姻关系可溯及既往地合法化,得到承认与保护。
      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1、只有离婚协议书,没有办理离婚证的,不算离婚。
      
    2、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只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夫妻双方共同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后夫妻关系解除。另一种是夫妻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作出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后,夫妻关系才解除。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 没结婚证可以离婚吗?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也就是说,进行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是结婚的必经程序。但是,没有结婚证可以离婚吗?这取决于结婚证是怎么“没了的”,这主要有:
      
    1.夫妻领取结婚证后丢失的;
      
    2.男女双方从未领取结婚证。
      在第一种情况下,夫妻是当然可以离婚的;在第二种情况下,夫妻则不能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