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申请行政复议结果是维持,那么还能再起诉吗

2019-08-20 07:00: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中的行政复议,是指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人社局工伤认定决定或者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不服,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费率不服,协议医疗鉴定和辅助机构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履行协议,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在法定时效内,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所属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中,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起诉是原告行使起诉权的单方诉讼行为。行政诉讼中的起诉有两种类型:  l、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经复议后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起诉的条件  为防止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滥用起诉权,同时也为便于监督人民法院的受理工作,行政诉讼法对起诉设定了以下条件:  l、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与行政复议  依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起诉与行政复议的关系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复议是起诉的必经程序。  
    2.选择复议的处理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既提起诉讼又申请复议的,由先受理的机关管辖;同时受理的,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选择。  
    (2)当事人选择了复议,正处于行政复议过程中,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或者逾期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时,当事人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可以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  
    3.在特殊的选择复议下,即当事人选择行政复议就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当事人选择了行政复议,就丧失了起诉权;  
    4.法律明确规定,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为终局决定时,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起诉与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关于保障权利人通过诉讼实现其请求权利的有效期限。当事人必须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超过诉讼时效,即意味着当事人丧失了起诉权。诉讼时效设置的目的在于保障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性。行政诉讼法规定了两种诉讼时效。  
    (1)经过复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般时效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或者在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时自逾期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其他法律另行规定了诉讼时效,按照这些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般时效是,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其他法律另行规定了诉讼时效,按照这些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起诉期限不受60日的限制。  
    (4)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也与前述规定相同。  
    (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此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天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其中,有以下两种比较显然的情况:  1)由于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  2)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
  • 根据行政复议法和《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的规定,劳动和社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法制机构或者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法制机构)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注明收到日期,并在5日内进行审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1)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并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作出受理决定,制作《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该通知中应当告知受理日期;  
    (2)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提出;  
    (3)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制作《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送达申请人,该决定书中应当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 行政复议申请是由于司法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即司法行政复议机关根据司法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在审查被申请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的基础上,依法作出的一种行政行为。
    (一)申请
    行政复议是依申请行为。
    它以行政相对人主动提起为前提,即相对人不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不能主动管辖。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
    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