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卖淫抓了被拘留15天到第5天警察找到她要她交8000块钱罚款说不交就到收容所关半年到一年 我想问下真的要交还是警察吓她骗钱。不交真的不会送去收容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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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不需要向公安交纳罚款。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
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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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 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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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卖淫罪是刑事犯罪,不是普通的治安拘留,根据《刑法》第359条之规定: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事情不简单,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情况后积极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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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