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一套x的房产,起初在购买时,售房处的销售商说在第二个采暖季就能供暖,结果我买了,可是第二年也未供暖,导致我冬天每月损失2500元,另外,开发商在交房后,由于装修质量太差(房子带装修),不断进行修理,给我家日常生活带来了很大影响,所以要求开发商已减免物业费的形式予以赔偿,是否合理?开发商是有应进行赔偿?

2019-08-19 13:27: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新房交房后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1、在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居民首先应当通过房屋质量检测机构对房屋问题进行检测,明确房屋质量出现问题的原因,并通过拍照或者房屋检测机构现场记录的方式固定房屋受损的证据
    2、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报告后,应当注意看房屋是否还在保修期内。
    处在保修期内的,居民可以向出卖人要求修复房屋并赔偿损失,严重影响居住的,居民还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房屋已过保修期的,居民可以通过物业管理方建立的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来解决维修问题(专有物业除外),但是房屋质量问题经检测机构鉴定后,认定系主体结构不合格的,买房人仍然有权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3、对于已经超过了合理使用年限的房屋,应由产权所有人对房屋承担修复和维护的责任。
    此外,如果是房屋受损不是出于质量问题,而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故如火灾、飓风等原因造成的,那么已经投保财产险的居民,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付相关损失。
  • 开发商交房时,购买者应当注意要求开发商提供房地产登记机关认可的测绘机构出具的预售面积测绘报告和竣工面积测绘报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住宅)使用说明书》、《收楼意见书》、《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出具的物业共有部位、公共设施设备接管查验清单等文件,文件不全的,视为不符合交付标准,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楼,开发商需承担逾期交房的法律责任。
  • 您好!入住后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可以找开发商赔偿。根据城镇房屋买卖合同的规定,房屋有质量问题,可以直接找开发商或者找物业要求赔偿,双方无法协调的可以找房管部门投诉。  首先,购房者购买房屋都会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出现纠纷时法院判断的依据首先就是合同。
    所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购房者应该与开发商就住宅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双方对工程质量争议的解决方式进行明确约定。  住宅工程质量出现问题,首先是开发商的责任,开发商是第一责任人,发生经济赔偿时开发商首先应该进行赔偿。
    开发商可以依据相关责任向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追讨,如果是施工企业造成的,追讨施工企业;如果是材料本身造成的,施工企业再去追讨材料生产商,如果是开发商自己采购的,由开发商自己负责,就是这样一层一层地追究到直接责任人或者企业。
  • 装修房子的质量需由装修方保证,如果装修质量不达标,那么房主可以拒绝支付剩余装修费,可以要求装修方重装修达到原定标准,处理方式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根据装修合同约定处理,如有仲裁条款就申请仲裁,没有可以直接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