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老板不给我生活?费护理费该怎么办呀

2019-08-19 10:31: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般来说,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或者工伤复发治疗期需要护理的,凭医疗机构证明,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或者按月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
    其中,已享受生活护理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复发治疗期间护理费与生活护理费的差额部分。
    对需要护理有争议的,可以在停工留薪期内或者工伤复发治疗期间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确认申请。

  • 1、建议劳动者催促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3、认定下来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工伤认定后,治疗终结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待遇;   
    5、如果错过了工伤认定时间,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8、如果单位拒绝赔偿,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1、工伤后首先确定跟老板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临时性的雇佣关系。
    2、如果是劳动关系,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按照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如果老板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工伤待遇由老板支付。
    3、如果只是临时性的劳务关系,即雇佣关系,难以认定为工伤,按照人身损害案件进行索赔。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在工作中受到人身损害,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 1.护理费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
    2.可以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了解案件详情,维护您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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