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戴尔笔记本电脑质保期为2年 从9月份至今拆机维修更换硬件6次以上 没有修好 要求更换新机 厂家却说国家规定只能一年内更换新机 既然国家规定一年质保为什厂家要提供两年质保而且又不执行三包法更换新机 请问是否涉及消费欺诈?如何解决?

消费者维权
2019-08-19 01:45:1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所谓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3月15日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首先,根据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所采用的手段来判断。一般来说,经营者的下列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⑴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⑵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⑶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⑷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⑸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⑹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⑺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⑻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⑼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⑽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⑾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⑿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⒀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其次,根据经营者的行为是否属于误导消费者来判断。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应当采用一般标准,即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识别能力为准。如果该行为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即构成欺诈。如果该行为不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则个别消费者不得以证明自己确实发生误解来主张欺诈行为的成立。经营者实施欺诈行为,一般都会造成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损害。这种损害并不意味着要求有实际的损失或者损害发生,只要经营者的行为按其性质足以误导消费者,就可以被认定为欺诈。
    第三,从经营者行为的主观方面来判断。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构成欺诈行为的主观要件是故意,但从文义上来理解,欺诈是掩盖事实真相,误导消费者上当受骗的行为应无疑义,因此,并非经营者主观故意状态不需具备,而是“欺诈”二字本身已经包含或者揭示了经营者的故意心理。
  • 对消费欺诈的损害赔偿额的计算:
    对于主张惩罚性赔偿的消费欺诈,应是索赔多少,返还多少。至于售出的货物是否需要退回,应视商品是否受到毁损、有无返还可能而定。商品价值没有减损,且能返还的,应返还原物;商品已经灭失,或无返还可能的,应按原告请求赔偿时的市价予以补偿。
    若商品为部分毁损的,应按完好部分与缺损部分是否可分离,作不同处理:可分的,应将完好部分退还经营者,并对商品的其余价值进行折价;不可分的,应由销售者按商品原价予以赔偿。
    除损害赔偿额以外,必要的维权费用也应当赔偿。包括调查费、取证费、律师聘用费等。扩大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有助于抑制和减少日益增加的消费欺诈现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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