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东莞工伤死亡的,赔偿问题要注意什么?

工伤索赔
2019-08-19 00:23:0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二)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可见,因身体意外伤残而获得的赔偿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应归伤残者本人所有。你因工伤而获得的赔偿金,尽管是在你与妻子存续期间得到的,但依法属于你个人财产,他人无权要求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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