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房屋赠与协议不公正有效吗?

2019-08-18 20:32:2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全部财产和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赠与财产。  第六条下列各项允许在应征税总额中扣除:  
    (一)被继承人死亡之前,依法应补缴的各项税款、罚款、滞纳金;  
    (二)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未偿还的具有确凿证据的各项债务;  
    (三)被继承人丧葬费用;
  • 婚后获得房产,看当初过户时是怎样的情况,买卖合同获得的,应该是共同财产,如果是赠与,按赠与合同约定,约定赠与归个人的,是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约定房子单独只赠与给一方的话,一般为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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