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专利侵权行政执法结论错误,能不能行政复议

专利
2019-08-18 16:53: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被动行政行为,它兼具行政监督、行政救济和行政司法行为的特征和属性。
    它对于监督和维护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 专利侵权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  
    1、停止侵权;  
    2、公开道歉;  
    3、赔偿损失。  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1、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纠纷;  
    2、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  
    3、职务发明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励和报酬纠纷;  
    4、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  
    5、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的纠纷。  请求调解专利纠纷的,应当提交请求书和有关证据
  •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任何人未经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停止侵权。”关于专利侵权赔偿的数额问题,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也作了相关规定。
    此外,专利权人不仅可以要求经济损失赔偿而且还可以要求采取恢复专利权人的业务信誉的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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