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哥哥的一个朋友通过劳务市场介绍了一个零活,在工地上,一天干完的那种!叫上我了我哥哥一起干的!结果我哥哥在干活的时候骨折了!我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是谁的责任!工地包工头说,他找的劳务市场,他把活包给劳务市场了!劳务市场找的我哥哥他们,我哥不应该找他,应该直接找劳务市场,而劳务市场说,他没有找我哥哥干活,而是找的我哥哥的朋友或者工地包公头,再者他只是个中介,跟劳务市场没关系!而我哥哥朋友说,他和我哥哥是平分工钱,是平等关系!应该找劳务市场和工地包工头!他们就这样推卸责任,直到现在我哥哥的伤没人理会...我想通过法律,但不明白这种情况到底是谁的责任!该告谁!?

2019-08-18 02:07:1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当受害人为用人单位机动车的乘客或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方仅为用人单位一方,且受害人又被认定为工伤,那么,受害人只能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即不能同时获得用人单位的人身损害和工伤双重赔偿。当受害人既符合交通事故构成又符合工伤事故构成,如果单位既按交通事故向受害人赔偿损失,又按工伤赔偿损失,则赔偿了双倍损失,这不符合法律的公平原则。
  • 建议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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