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们家是安置房,房产证是前年拿到的,名字是我爸爸的名字,现在想改为我的名字。需要交过户费吗?

2019-08-17 19:19: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安置房也是有房产证的,只是出证的时间要3-5年,只要出了证就能上市交易。安置房过户按以下方式缴纳税费:
    卖方:
    1 交易手续费 产权面积*3(我们这是乘以3)
    2 个人所得税 评估价*1%(满5年且唯一住宅免)
    3 营业税 评估价*
    5.55%(满5年免)
    因为卖方的房子是未满5年的(以产权证登记时间为准)
    买方:
    1 交易手续费 产权面积*3
    2 契税 评估价*
    1.5%(面积小于144M?,且首套房)
    3 工本费:85
    4 土地出让金: 土地使用面积*(地段等级+手续费)(要好几千)
    5 评估费 评估价*
    0.4%
    6 另类工本费 85
    7 土地证费用:500
  • 房产继承相关手续如下:
    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公证时,除你外的其它继承人放弃继承,并把他们可继承的房产份额都赠予你,就可以把房产集中到你一人名下。)
    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费用有:
    一、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
    二、房管局过户的税费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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