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人单位要求员工主动离职怎么办?

2019-08-16 18:56: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变更名称,并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履行。公司在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的情况下,要求员工签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后再办入职手续,是违反规定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意味着原连续工作年限的中断,逃避了今后可能发生的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的责任,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
    劳动者可以拒签离职单,或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如有争议,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依法维权。《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 因单位自身原因而要求员工主动辞职的行为是违法的。  劳动者主动辞职有两种情况:  一是非企业原因员工主动辞职的;  二是由于企业原因导致员工主动辞职的;  对于第一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对于第二种情况,用人单位就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在劳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就必须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法律规定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 收集存在劳动关在系的证据,如果公司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办理社保或拖欠克扣工资和业务提成,则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指导下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业务提成、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年终奖金、每工作一年按照之前十二个月的实际应发工资为基数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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