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的公积金在内蒙古自治区缴存,现在要去陕西省榆林市买房子,异地公积金贷款别人的房产做抵押呢

2019-08-16 13:54: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异地贷款买房需要注意什么,  由于房贷具体审批权限有些是下放给经办支行,可能会根据地区以及合作楼盘不同,有一些差异化的政策。况且在目前各地相继出台限购令、控制房地产市场过热的政策背景下,银行贷款额度紧,不排除部分异地购房者的贷款申请被拒、或者相应贷款要求更为严格的可能性。  异地贷款买房需要注意什么,主要内容如下:  
    一、注意考察。不管房产是自用型房产还是投资型房产,投资者都应该到目标地现场考察一下,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当地房产的价格、房产的地段、房产的具体位置、房产的质量等情况。  
    二、注意时机。凡是商品都有价格,有价格就会有波动,房产作为一种商品,自然也存在这个规律。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很多,也就是房产价格出现波动的情况时有发生,作为投资者,应该时刻注意这些波动,尽量选择房产价格处于低谷的时机才出手,这样投资获利的机会更大。  
    三、注意估算。购买房产前,先盘算一下手头的资金,看一下手中的资金是自有资金还是银行贷款,如果是自有资金不用说,如果用银行贷款购房那就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房贷需要按月还款,会增加购房成本,建议在购房前先了解清楚当期的银行利率,算清应付的利息是多少,在此基础上判断一下利用贷款购买房产的获利空间有多大,如果得不偿失,就立刻放弃。  
    四、注意政策。房产价格与国家的宏观政策息息相关。投资者既然有意到外地投资购房,就应该进一步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包括国家的房地产政策和对置业地区的定位,这些地区开发的近期、远期目标等,做到心中有数。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 按揭中的房子是不能抵押贷款的。但是你可以找垫资公司为你垫资,将你的房子赎出来,然后再个垫资公司的钱,这样,你就有现金了。房屋抵押贷款对房屋有以下几个要求:
    1、房屋的年限在20年之内;
    2、房屋的面积要大于50平米、
    3、房屋要有较强的变现能力,也就是房屋所处的位置。你可以对照,如果通过银行审核,可以贷款房产的70%。如果很急的话,你也可以找担保公司为你担保,这样也会贷到款。按揭的房子能贷款吗什么样的房子才能抵押贷款还有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有什么区别吗他们的利率一样吗房屋可以抵押贷款,具有产权证的以下房源:
    1、必须有国有土地许可证和房产证,
    2、商品房(能上市出售的),
    3、标准生产厂房,
    4、商住楼等。你的房屋产权证或他人的房屋产权证(征求同意)都可以设定抵押贷款。以下情况才能抵押贷款:
    1、按揭没还掉不能抵押贷款,全部还清后可以抵押贷款
    2、公积金需把第一次贷款还清后,才可贷第二次商贷可直接贷第二次,但按二贷政策,首付,利率都要上调,收入证明要求也要多开。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的差别:如果你是过户之前贷款最好,那样可以享受银行按揭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会打折,利息少!如果你已经过完户了也可以,不过那就是现房抵押贷款了,享受不了优惠利息了。
  •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
    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
    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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