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1月初与买家签了房屋买卖合同. 不久, 房子就过户到了他的名下.??可是, 到现在也未收到全部房款, 买家一拖再拖, 早已过了最后付款期限. 我打算起诉他. 起诉的目的不是催要余款然后交房给他, 而是收回房屋, 准确说, 就是把房产证重新过户回我的名下另外再卖.??我目前还没有交房给他. 按照合同约定, 我有权终止合同, 但是目前还没有这样做,??但是已经书面通知他已经违约.按照合同约定, 合同终止的情况下, 我有权收回房子.??他也有义务配合把房子过户回来, 并承担相应的所有费用.??可是, 现在的问题是: 房子已经过户到他的名下, 而且他已经用这个房产证在银行做了抵押贷款,??他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去做二手房贷款, 而是已他公司的名义做了经营贷.??买主一方面欺骗我顺利过了户, 另一方面欺骗了银行顺利拿到了贷款. 请问:??如果起诉他, 我是否能够顺利收回房产证?

2019-08-16 01:27: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因此,如果二手房买家出现逾期付款的情况,卖家按照之前约定20%的违约金承担赔偿,但是实际损失远远大于违约金的,想要增加违约金但买家拒绝的。建议卖家可以及时收集买家违反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证据,主要是实际造成的损失。
    法院在进行判断的时候,确实是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那么,请求增加违约金的也会得到支持。当然了,要是实际损失较大的,还建议可以找个擅长解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律师处理。
  • 房产买卖纠纷诉讼时效应该是为三年的。合同的诉讼时效就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即丧失了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也就是说,合同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不起诉的便失去了胜诉权。
    合同作为民事合同的一种,诉讼时效适用于民法总则中一般的时效规定,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 理论上可以申请办理过户,需要贷款的银行授权和办理相关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三十四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 通常情况下,如果贷款后借款方违反约定,借款人可以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在我国名中有详细规定,双方在订立贷款合同时可以约定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则不能要求对方支付。但是在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如果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停止损害权益的行为。
    因此如果贷款方不依法履行约定的,借款方可以同其进行协商要求对方遵守,对方坚持不遵守的,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返还款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