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上诉期间,债务人转移了财产,该怎么办

2019-08-15 14:11:2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依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从以上法律规定来看,债权人转让债权须以通知债务人为必要条件,缺乏这一条件,未经通知债务人的,债权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当然,法律对通知的方式未作明确规定,通知可以以口头、书面甚至行为等方式作出,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时即发生效力。而且通知必须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而不能由受让人等其他人代为通知。
  • 关于遗产继承人转移财产的责任,通常情况下,遗产尚未开始继承时(即被继承人还未死亡),法定继承没有开始,这时“遗产”仍然是被继承人合法财产,法定继承权人无权处分遗产。这时应该以无权处分财产规则来处理,即:法定继承权人转移财产(买卖、赠与等)的,为效力待定行为,如果被继承人事后未追认,该行为无效,应由该继承人承担责任,如果财产受让人是善意且从正规途径取得(合理价格,动产已交付,不动产已登记),依照物权法受让人可以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继承人向被继承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007年10月以后行为的),或者依照合同法,继承人向受让人承担违约责任,受让人可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原财产应返还(2007年以前行为的,尤其是合同行为适用);如果是恶意(即知道继承人无权处分该财产),那么受让人应当返还原财产或与继承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被继承人事后追认其效力,当然转移行为是有效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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