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在个体工商户加工厂上班三年,做的月工资三件,现在厂生意不好,老板叫不上班,有什么补偿。

2019-08-15 08:51:3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般在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无故克扣其工资的,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以及被克扣的工资,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 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 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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