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酒后驾驶被查但没达到醉酒驾驶,会有案底么?正在工作的公司会知道么?可以开无违法犯罪证明记录么?驾驶证重新学完科目一就可以拿到还是扣6个月?

2019-08-15 04:22: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涉嫌危险驾驶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因此而发生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以交通肇事罪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还要根据过错责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 饮酒驾驶属于行政拘留、醉酒驾驶才构成犯罪,属于刑事拘留。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为饮酒后驾车;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车。

  •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
    一、加装的设备
      买车后,很多车主会自己加装音响、冰箱、尾翼、行李架等设备。但一旦撞车造成损失,保险公司也不会对这些新增加的设备赔偿。部分保险公司会接受车主投保“新增加设备损失险”,如果是改装车以后留下安全隐患,又没有事先通知保险公司,出了事故同样不能得到赔偿。  
      第
    二、撞伤亲戚朋友
      一位市民开车不幸将自己的弟弟撞伤,医治花了1万多元。王先生的车保了第三者险,就找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表示不赔,理由是撞的是自家人。保险中所谓“第三者”排除了以下四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 
      第
    三、未年检、酒后驾车、无照驾驶
      在以上这些情形中,司机并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此外,如果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等情形,保险公司也会拒绝赔付。特别要注意不能酒后驾车,也不要将车借给还没有取得驾照的亲戚、朋友“过把瘾”。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