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2014年离婚,离婚协议书房子归女方,但是房产证是男方一人名字,当时未办变更户名。2年后复婚,男方用房产证抵押在公积金贷款10年,现在男女为夫妻关系,如果要把已抵押房产证变更户名,如何办理

离婚
2019-08-14 13:12: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房屋抵押贷款申请条件如下:
    1、年龄在18-60岁的中国公民,并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指借款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已拥有的物业)。
    4、有第二居所及其相关证明;
    5、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 房产证抵押贷款的贷款程序

    (1)借款人贷前咨询:填写住房抵押申请书,

    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如果仅仅机械地按照房屋产权证书取得的时间作为划分按揭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则可能出现对一方显失公平的情况。根据《婚姻法解释
    (三)》第十条的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对性原理。婚前一方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银行是在审查其资信及还款能力的基础上才同意贷款的,其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合同相对人,故离婚后应由其继续承担还款义务。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拆迁有抵押权的房屋如何补偿  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按《上海市房地产抵押办法》的规定,就抵押权及其所担保债权的处理问题进行协商,并向拆迁人提交有关书面协议后,被拆迁人方可取得补偿款或者安置房屋。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并将补偿款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