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老婆96年在一起的,没办结婚证,有两个女孩,我和老婆2年没在一起了,孩子都成年了,我这种情况是离婚了吗?

离婚
2019-08-14 10:47: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本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根据不同的情况,男女两人申请结婚领取结婚证,一般需要带上的证件有基本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说明书等,有一些结婚对象是外国人的夫妻,或者外国侨民结婚领结婚证,所需要的证件还需要《外国人居留证》、护照等相关证件。领取结婚证还需要照片,可以领证时当场拍照。
  • 你好: 通常离婚案件会遇到几个问题:
    1、是否离婚的问题,如果有一方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坚决不同意离婚的。第一次一般就很难判决离婚,尤其是有孩子的情况下。
    2、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就涉及到孩子和财产分割的问题 A、财产分割一般情况下均是平均分割。如果房子是登记在你名下的,则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B、至于孩子,一般2周岁以内的随母亲,2周岁至10周岁,法院会根据具体的综合因素考虑,比如说对孩子的亲密程度、经济状况、成长环境、学习环境等;超过10周岁的,则以孩子的意见为主。
  • 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