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前年帮我的舅舅担保了一笔8万元的无息贷款,之后舅舅说他的朋友有个名额还可以贷8万,但他朋友不用,贷出来让我用。我当时因为要给孩子做耳蜗手术,很需要钱就答应了,但是后来舅舅说,没贷出来,我也没当事,就没再问,直到今年快还款了,银行打电话给我,我才知道。为了给孩子做手术我已经欠了十几万的债了,现在我想知道,我可不可以终止这种担保行为,因为我觉得我被骗了!

2019-08-14 07:20:3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个人名义申请无息借款的基本条件:
    1、年龄18周岁至4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本市常住户口,有固定的住所;
    3、有按期偿还无息借款的能力,且能提供保证人;
    4、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5、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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