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网络赌博,朋友看见了他也一起玩,后来钱输了他要报警,说我诈骗

2019-08-12 21:30: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 情节依法处罚。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 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
    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 法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 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 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 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 如当事人是以盈利为目的或者是以赌博为业的,涉嫌刑事犯罪。《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实施赌博诈骗他人钱财的违法所得属于诈骗罪,要没收违法所得,查证核实后,退还给受害者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没有收益也要按照开设赌场罪处罚,但可以依据情节适当予以从轻量刑。
    一、开设赌场罪(网络形式)构成要件:存在主观故意性:从主观意图上讲,具有故意实施的行为,本心就是想聚众赌博,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存在客观真实性:从客观方面讲,以网络方式设置了聚众赌博的经营条件和模式,经营条件和模式类似于现实中的赌场。这种情况下即可以参照现实的赌场情形予以处罚。
    二、《刑法》对开设赌场罪的处罚规定: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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