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前夫现在不给我探视孩子,该怎么办

2019-08-12 17:23:5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但是须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因为探望权纠纷案件涉及人身问题,如果执行不当,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伤害。因此,《适用的解释
    (一)》第32条规定;“婚姻法第48条关于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此外,如果子女已满10岁,对是否进行探望已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和认识能力,人民法院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如果子女不同意的,不应当强制执行探望权。
  • 协议离婚时不准一方探视孩子是违法的,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孩子探视权带有人身属性,你可以选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多也就对你前夫行政拘留,当然也可能治标不治本,时间长了也不一定管用。
    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拒绝探视不是法定的变更抚养权的理由,可以试试,也有可能调解,也有可能会说服法官,对你前夫也是警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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