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已婚,在北京我名下已有一套住房,上周和中介、业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居间合同,首付金额是按照首套房30%比例签订的,现在因为家庭原因无法购买,中介要求支付佣金,请问我是否可以以这个合同是否无效为由拒绝支付,因为我不是首套房,首付金额和贷款金额不符合实际情况。非常感谢

2019-08-12 16:54: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2018离婚后首套房认定:

    离婚后购买的额房算二套房。
    1、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3、全款买过一套房,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再贷款买房,不算二套。

    4、全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贷款买房算二套。

    5、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买房算二套。
  • 首套房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购买第一套住房享有按揭贷款利率优惠。所谓的“首套房”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受契税税率1%的优惠);购房人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
    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
  •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形下导致劳动合同无效主要是以下这几种情况:
      
    (一)在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主要指法律规定部分岗位需要劳动者经过专门培训,并且已经取得资格证书,但是劳动者提供虚假的资格证书,并且签订劳动合同。
      
    (二)行为人负有义务向他方如实告知某种真实情况而故意不告知的。
      如单位虚假承诺优厚的劳动条件,劳动者本身存在疾病,不得从事某些行业,但并未如实告知的等。
      
    (三)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逼迫劳动者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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