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X收到是六个果仁核桃,38元一箱,买了1350箱,我是奔着买回来出售的,现在这个产品是厂家无证期间生产的,商家和平台承诺假一赔十,如果去法院起诉,法院说可能不认可我的消费者的身份,我现在怎么办,商家还没有给我退款,如果起诉到法院肯定能给我退款,但是假一赔十能认可么

消费者维权
2019-08-12 13:01: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当商家侵犯个人权益时,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方法有很多种,其一,与对方协商。其二,向12315工商局投诉。 其三,向媒体反映情况,具体电话114咨询。 至于打110,也许不能解决问题,但你可以试试。
    最后,如果实在解决不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靠国家公权力来解决。所属分类: 默认】
  • 当消费纠纷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或消费者对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和仲裁不服时,均可向法院起诉,也就是打消费官司。
      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提起讼诉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符合以上条件的起诉,人民法院才会予以受理。
  • 婚外情目前的确是伤害夫妻感情的第一“杀手”,但面对这个问题,《婚姻法》并没有与其相对应的补偿或赔偿措施。我国《婚姻法》第46条明确规定了四种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的;家庭暴力的。
    在司法实务中,并不是所有的婚外情、婚外恋现象都构成在法律上的“过错”,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只有一方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无过错方据此提起的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除了这四种情况外,夫妻一方无权请求损害赔偿。
  • 当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争议时,当事者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在24小时之内向医疗服务监控办公室或总值班汇报,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监控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汇报,发生医疗事故的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应在1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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