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农村有一处宅基地,已在10年前卖给杨女士,后知杨女士又将此房产转让,现在我想通过法律形式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收回房屋。在法律上是否可行?如果起诉应起诉哪一方?

2019-08-12 09:21: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的,如果是转让也应转让给本村的村民,如果是转让给本村以外的人,应当征得村民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不动产的买卖应当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没有经过登记过户手续物权就没有发生转移,因此你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你门所签订的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因此是无效的,主张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
  • 房产依附于地产,在我国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集体土地是不允许买卖的,所以农村的房产原则上是不允许买卖的,但现实生活当中也不是没有变通的做法,房产可以买卖但没有过户一说,不过户也可以正常使用,各地方政府一般也睁一眼闭一眼,所以那对夫妇如果急于用钱的话,可以出卖,可能价格受一些影响。如果离婚先用共有财产还债,不足由双方均摊。
    父母赡养问题是另一个问题,他们离婚不影响每个人赡养自己的父母。
  • 房地产纠纷除通过诉讼或由相应的行政机关处理外,对因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买卖、租赁和拆迁等方面引发的纠纷,还可以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或发生纠纷时订立仲裁条款或协议解决。根据仲裁条款或协议约定,提交给仲裁机构裁决。
    但是,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审理办结的房地产纠纷;2.涉及离婚、收养、监护、继承、析产、赠与的房地产纠纷;3.涉及落实政策问题的房地产纠纷;4.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房地产行政争议;5.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地产纠纷;6.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分房的房屋纠纷;7.驻军内部的房屋纠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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