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六个人将成立一个饰品公司,每人出资5万,请问股权分配问题怎么办?我是事情的发起人,想多些投资,多掌握些股权,但是对这些方面不太了解,希望律师可以给我提出一些专业的建议!谢谢!

股权
2019-08-12 08:12: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明确,法律没有规定出资达51%就必定是法定代表人。要明了,两个股东,一方出资达到51%以上,法律上取得了控股地位,在股东会开会表决事项上将具有必然优势地位,除非公司章程约定按股东每人一票的方式而非按出资。
    但大多公司是按出资比例取得相应表决权,以决定公司经营、投资、人事等重大事项。也就是法定代表人是股东间协议确定的结果,出资多不必然就一定是法定代表人。且法定代表人只是对外可代表公司进行经营行为,公司为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行政处罚和刑事领域,任法定代表人意味着更多的责任。你可以要求以每人一票的方式来表决股东会事项,写在公司章程中。当然有对方书面同意。毕竟资本多少一般决定发言权多少,大多没有谁会让步。
    希望你有所明了。
  • 出资方式,是指为公司或企业投入股份的形式。 按照《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 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
    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第二, 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第三, 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为一种无形资产,经过评估作价后一样可以作为出资。
    第四, 土地使用权。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
    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
  • 股份公司破产的,要成立专门的破产清算组,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申报后,清算组根据最终清算的财产赔付债务。
  • 你好,有限责任公司同样可以做股权激励,不必进行股份改制;下放股权的多少要满足两点,一是保证激励目的的有效性,二是牢固掌握企业管理权,一般来说,用于激励的股份数额不宜超过百分之三十五,但是具体多少需要结合公司发展现状、未来发展目标来确定;红利分配要事先提取发展基金,后进行分配,可以于每年末进行资产评估,核算每股价格,并按照具体股份数额进行分配。股权激励是一门聚财的艺术,一定要妥善设置各项措施,避免一切争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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