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是中介介绍到一个厂里的临时工,现在已经做满60个工作日有余了,中介称因厂里赶货,不让我们走,要走也可以必须按辞急工扣总工资的30%,我们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9-08-11 22:11: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规定员工辞工应提前30天通知单位,但并没有规定急辞工可以扣除工资,所以扣除工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但如果急辞工给单位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如劳动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公司不能随便克扣员工工资,具体规定如下:
    一、基本工资不能随意更改
    降低基本工资是属于劳动合同的更变,双方需要商讨一致,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肆意更改。
    二、加班薪酬不能随意下降
    对职工来说,加班费的多少与薪酬基数有关。
    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决定加班薪酬基数。
    1、假如劳动合同对加班薪酬基数已作出清晰约好的,应按照两边的约好核算加班薪酬。
    2、假如劳动合同清晰约好薪酬数额,但没有约好加班薪酬基数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好的薪酬作为加班薪酬基数。
    假如劳动合同上薪酬项目分为“基本薪酬”、“岗位薪酬”、“职务薪酬”等,应当以各个薪酬项目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而不能以其间单独一项作为核算基数。
    三、用人单位不能因调整工作岗位,擅自给员工降薪
    一般情况下,公司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决定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但前提是该工作岗位与薪酬数额未写入劳动合同之中。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旦签订了劳动合同,明确了薪酬,用人单位是无权擅自给员工降薪的。

    一般来说,劳动者的薪酬是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变更劳动者的薪酬,尤其是减少薪酬,应经劳动者的同意,否则,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此外,用人单位要想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必须和员工协商一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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