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在为一个工厂粉刷不幸架子倒了,骨盆粉碎性骨折,老板只交了9000元后就不管了,现在家里筹钱做了手术,公司一分药费都不出,更没有赔偿,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8-11 11:19: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并且已经超过一个月,那么员工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超过一个月,不超过一年内实际工作时间的双倍工资,并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补偿,每工作一年可以要求单位补偿一个月。
    如果单位超过一年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不得单方解决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关于新劳动法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的赔偿:出于保护劳动者利益的角度,我国的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条件,我国法律规定,若非满足这些条件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员工,无故辞退员工是需要赔偿的。

    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 公司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属于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因此支付补偿,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期限。
      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