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借了我叁万伍仟元,起诉到法院,找不到人有本人身份记户口本,法院叫到社区或派出所开证明,证明借钱人长期不在夲社区居住,社区派出所能开吗,请问一下。

2019-08-11 09:0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
  • 因对方借钱不还而向法院起诉的程序主要是:
    1、由原告准备好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资料(如果被告是单位的,则应该提供工商登记信息、组织机构代码证)、诉状和相应证据材料到法院立案庭进行立案。
    其中的诉状和证据材料应该向法院提交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法院决定受理后,按法院通知交纳案件受理费。
    3、进行开庭审理去调解或判决。
    4、调解或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借款的,原告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
  • 无法找到借款人,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当你启动诉讼程序后,法院会对被告进行公告送达传票及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后视为送达完成。法院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在查明事实真相后,进行缺席判决。
    你可以凭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