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在国有企业工作过多年.企业破产之后我们大多数人都找不到档案或招工录用手续,部分人只找到了部分工资表,有的人在企业干过好多年什么手续都没有了,我们能不能向破产企业的留守人员或当地政府要求补办档案?按企业职工来交养老保险?

改制重组
2019-08-11 07:56: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主要分两部分:

    一、破产受理前
    破产受理前的社保作为破产债权由清算组清理。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部分属于优先清偿的债权(同工资属于同一顺序),一般来说企业破产后该部分费用是缴齐了的。如果个人部分缴齐了(可以到社保机构查询,部分省市可以从网上查),从一般意义上而言,退休以后原则上不影响养老保险的领取!
    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部分因为顺序比较靠后,获得清偿的几率不大,要看企业亏损的具体情况。

    二、破产受理后的社会保险
    破产受理后的社会保险费用属于破产费用,应当由清算组按月及时、足额缴给社保机构——其中应包括所有的保险等。
  • 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
      拒此可知,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再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另外,如果企业具备了企业破产条件,其要进入破产程序还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其破产,这样企业才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 破产企业的资产拍卖,实践中经常出现按照拍卖底价无法拍卖成功,造成流拍。对此,《规定》对直接进行实物分配或者作价变卖的程序没有做出规范,导致其不具有拍卖程序的公开和公正性,极易导致暗箱操作,损害破产企业,职工或者债权人的利益。
    因此,对于破产财产流拍后的处理必须要尽可能严格规范,防止处理的随意性。
  • 如何补交养老保险呢?个人怎样补交养老保险呢?原来的时候有关部门是禁止个人补交养老保险的,但现在随着《关于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出台,已经不是问题了。现在小编就将给您介绍个人怎样补交养老保险。  根据《关于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0】239号),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养老保险费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男:60周岁内,女:50周岁内,不包括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可以申请补缴。  以下几种情况不允许补缴:  
    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  
    2、被判刑劳教或收监执行期间;  
    3、办理外埠户籍进京之前;  
    4、办理本市户籍农转非之前;  
    5、国家及我市规定的不允许补缴的其他情形。  请您根据您自己的档案情况及补缴时间段是否在补缴范围内,携带以下材料尽快到职介中心保险补缴手续。(例如北京)。  
    1、档案关系在职介中心存档的城镇人员,由本人携带存档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各三份、北京银行的京卡(借记卡)或邮政储蓄银行的个人结算账户的存折到人才或职介中心申请补缴。  
    2、档案关系在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由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填写《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承诺书》及《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办单》申报办理补缴手续,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⑴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各三份。  ⑵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⑶用人单位提供的申请人档案原件(申请人档案原件经存档机构审验后返还用人单位)。  ⑷北京银行的京卡(借记卡)或邮政储蓄银行的个人结算账户的存折。  
    3、档案关系不在存档机构或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应按规定在其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办理个人存档、缴纳保险手续、保险正常扣款后,由本人携带存档卡、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北京银行的京卡(借记卡)或邮政储蓄银行的个人结算账户的存折到职介中心、人才中心申请补缴。  
    4、档案在北京市职介中心、北京市人才中心、市双高人才、街道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的朝阳区城镇户口人员,由档案所在地开具档案审阅证明、由本人携带存档卡、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北京银行的京卡(借记卡)或邮政储蓄银行的个人结算账户的存折到职介中心、人才中心申请补缴。  上面个人怎样补交养老保险的流程,给读者一个参考,希望能够给读者带来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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