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在一家工厂做跟单员,本来说好是一个月上26天班,一天上8小时,偶尔会有点事需要加班,但是我去了以后发现(我是住厂里的)基本都要加班,晚上加班还没加班工资,开始我是去了的,后来经常去,我也不想去,我想我有选择的权利嘛,从我开始不听老板的在下班时间去加班我不去开始,老板开始看不惯,后来我在做一个外箱的时候做错了,老板就借此为借口,让我走人还要我承担一半的损失,因为他压着我两个月的工资,然后他们直接就把我两个月的工资扣了,不发给我,他们这样做合理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