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给开发商在信用社贷了400万贷款,用我爸名贷的,并用9个商铺房产证作为抵押,房产证现在在信用社。现在开发商跑了,信用社起诉了我爸,要求执行拍卖还款,开庭一次后,我爸要求追加开发商,理由是贷款是给开发商顶名贷的,用也是开发商用的,只是当地信用社不给外地人贷款,用我爸的名顶的。但法院不予追加,理由是:信用社贷款单据上的名字只有我爸,没有开发商的名字。现在,我爸又只能起诉开发商。而现在欠款加利息已经达到500万左右,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全家不懂法律,下一步我们该怎么办,如果信用社到时强制执行拍卖资不抵债怎么办,开发商跑了就不犯法么,这件事跟他就没关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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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产证抵押的利率是最低的,一般是基准利率上浮10%-40%,各个银行不一样的,工行,建行,农行,中行等等都可以申请的,还有一个要关注的就是贷款还有评估费等费用,了解一下利率和其他费用方面的问题,平衡一下,再决定在哪个银行做。 房产证抵押贷款:即贷款人用产权房做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最高可贷产权房评估价的7成。 房产证抵押贷款申请条件
1、借款人以自有房产(住宅、商铺、办公房)作为抵押物;
2、银行评估其价值,给予抵押贷款,最高可达7成;
3、抵押物在上海,已取得房地产权证;
2.市区房产价值在价值100万以上;房龄20年之内;
3.权利人及其配偶需要全部到场; 银行房产抵押贷款流程
1、申请人准备资料向银行申请贷款。
2、银行受理。
3、评估公司对房产(抵押物)进行评估。
4、银行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及评估报告取证审批。
5、银行审批通过后,办理房产抵押。
6、银行取得他项权利证后进行放款。
7、银行贷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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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姻期间抵押贷款购买房产(夫妻双方共为产权人),现双方已办理
离婚手续,房产归女方并偿还剩余贷款。问是否有稳妥的解决方法立即除去女方今后房产过户存在的隐患?一般有一下判定情况:
1、有夫妻婚姻期间抵押贷款购买房产后离婚的具体案例的话可以详细的讲解一下会比较好理解,如果是
协议离婚,可将分割财产的协议和男方办理房产转移的委托手续到公证处作个公证。
2、婚内的抵押贷款属于双方共同债务,也是跟抵押贷款买房一样,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比较复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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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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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利息按照约定,不超过36%且已经给付的也不违反规定。
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欠款数额为基数,从欠款之日起按照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最新的法律规定可以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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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