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结婚一年多,因为一些小问题而经常小吵小闹,现在时间长了夫妻之间产生了隔阂,现在男方称对我没有感情,要求离婚并且提起诉讼;而我现在对他还有感情不想和他离婚,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离婚
2019-08-09 10:03: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可以自愿协商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有关事宜,要求对方基于他生理原因不能生育给你补偿我认为在协商情况下难以达成协议,必要时可以放弃,如果对方同意离婚,可考虑以离婚为主。
    2、如果协议离婚不成,可以提起诉讼,男方因生理原因不能生育及双方长期分居的事实可以作为双方感情破裂的依据,法院会支持的离婚请求,关于你要求补偿我认为你难以提供证据来证实男方在婚前进行了隐瞒,所以正常情况下因无证据证实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3、依照婚姻法的规定各自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共同债务平均分担。
  • 根据规定,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  
    (3)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有两种形式,一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是3个月;二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期限是6个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