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于2009年8月22日通过中介看中了南京雨花区的一套二手房,并与卖方通过中介签订了买卖居间合同。总房价82万元,交纳了定金3000元。合同约定此套房产仍有30多万银行贷款,由我方在9月25日前付首付款替卖方解押后才能办理过户。虽然此套二手房房产证上只登记了女方一人的名字,但该女房主已婚,同时仍有银行贷款未还清。为避免纠纷,我通知卖方希望在付首付款前她老公能前来在双方合同上签字确认。但只到付首付款前一天她告诉我她老公不肯来签字,后又告诉我他们双方在闹离婚。此后一直托到10月份,打电话约她来中介协商,她都不肯前来。中介告诉我们她正在打离婚官司,等财产分割。等到12月份她离婚官司打完后,她跑来中介明确告诉我们此房她不卖给我了,由于我一直没有付首付款是我违约。后通过中介得知,由于房价上涨,她已将此房卖给别人又多获利10多万,并在近日已去房产交易市场过户,只是新的证件还没出来。如果我要起诉必须赶快起诉她。由于合同约定违约金只有2万元。同时她定金3000元还未退给我。我真不知该怎办?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即使官司我胜诉,如果她不肯赔违约金,我又不知道她帐户。怎样才能执行拿到违约金呢?

2019-08-08 10:33: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卖家毁约的处理方法有两种:
    1、提起诉讼,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完成房屋买卖,并要求仲裁或诉讼费用由对方支付。这是最简单粗暴的处理方式,前提是你真的很想要这个房子。
    2、卖方将你已支付的所有房款退还给你,并且赔偿双倍定金做为违约金(如合同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照违约金赔偿,二选一)。但你不能再继续要求卖方将房子卖给你,合同解除。如果想要钱的话,就选这种。深圳二手房卖方违约的费用按案件涉及金额的百分比算。约5%左右。先由起诉方垫。通常由败诉方付。由执行款中扣回给代垫方。
  • 通常情况下一个月左右就可以拿到房产证,具体的根据市二手房过户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在已经选择好的中介公司那里进行相关的手续登记,并交纳定金,合同办理是前提基础。
      
    2.前面手续办理完毕后,中介公司开始为买家到相关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贷款申请时间比较严格,时间多数为半个月,当然每个地区不一样。最后待银行审批后,获得同意发放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
      
    3.按产权转移登记要求,到产权登记中心那里,买卖双方需准备规定的资料以备过户。
      
    4.中介公司的人带着买卖双方及相关资料,到地税局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地税局出具税务收据。
      
    5.然后又回到交易中心,进行递交契税、营业税收据和双方所有过户所需的证件,填写《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领取受理通知单,同时补齐房屋印花税。
      
    6.在这个等待时间里基本没什么难题困扰,可以顺便了解一些费用,比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费用,同时对家具等进行最后查验。
      
    7.满20个工作日后(每个地区时间可能不太一样),有专门的人会通知,前往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这个时候,银行那边也会下达通知,买方准备开始供房了。

  • 1.公积金必须是他本人或夫妻双方中的一方;二手房属于抵押贷款性质,房照过户后方可办理抵押手续,所以一般先过户;
    2.贷款一般直接由银行打到卖方名下的,我们这边是这样规定的。
    3.中介在这里一般只起到一个协助办理的办务,一般是不会真的付钱的;4先去公积和银行弄清楚,一些必要的前期工作是要作的,二手房的公积金贷款,房龄是有限制的,一般不许超过10年,首付不许低于50%,也有30%做的,这个得看当地的规定了!如果是老房子,一般没有办的可能,就不要相信中介的话了,中介一般说什么都能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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