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门厂上班期间弄错单子,但是客户自己确认签字过的,厂里要扣我工资,我要负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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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为了计算方便,以工资为4000元/每月,那么其需要交纳的保费为:
医疗保险:4000*2%=80元,单位4000*8%=320元;
养老保险:4000*8%=320元,单位4000*20%=800元;
失业保险:4000*1%=40元,单位4000*2%=40元;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4000*1%=40元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4000*1%=40元
公积金:4000*
3.5%=140元,4000*
3.5%=140元。
因此个人总计为:580元,单位总计为:1420元。
计算的数据可能会与实际的有出入,但计算的方式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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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班期间参加劳动仲裁的具体情况,可以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条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作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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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可以要求法院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支付员工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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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