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年年初买了一处房产,告知今年12月底下钥匙,现在我去工地看施工进度,应该无法交工,工人也说得明年6月能交工,但是现在去售楼处买房子,还说今年年底可以下房子,这算是欺诈吗?后来我又看了一下合同,再最后面的附件里,写到 给予出卖人180天的宽展期,在宽展期内交房,不承担违约责任,180天到270天内,出卖人支付万分之一的违约金,不承担其他责任。我想咨询一下这样的条款合理吗?当初售楼处说我买的这栋楼能年底交,十分肯定的说,年初已经封顶,年底肯定能交。因为明年5月婚礼,所以才买的这栋,户型还不好,就是为了能早交房,现在感觉被明晃晃的欺骗了,现在去问售楼员,还说12月底可以交房,开发商还把楼梯颜色改变了,改的很难看,和宣传的大相径庭,现在楼盘的沙盘还是白色的中式楼盘,现在楼体已经刷成褐色了,我们毫不知情,再加上延期交房,业主都很骚动,所以想咨询一下,这样的合同,业主还能有反抗的无敌吗?如果没有,可以告售楼处欺诈吗?求帮助,谢谢了!

2019-08-08 07:07: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承租人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属于违约行为,作为出租人可以拒绝承租人的要求或者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损失的义务。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如果开发商和你签订了房屋销售合同,而开发商延期违约交房,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开发商强迫你们重新签订协议属违法行为,你们完全可以拒绝。
      必要时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建议你先索要违约金。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所以由上述可知,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违约金首先按照双方当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如果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在开发商违约情况,业主起诉开发商需要做好以下准备:第一,业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第二,购房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第三,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管辖,如果有约定管辖的法院,需要去约定的法院起诉,如果没有约定管辖,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立案。
    第四,去工商局查询开发商工商登记信息。第五,收集证据,证明开发商违约。第六,立案后,法院会告知开庭的时间,地点,以及举证期限等,积极出庭应诉.第七,法院调解,调解不成法院会开庭审理并出具判决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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