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在监狱服刑,判了十二年,第三年了我起诉离婚,到时候法院要去他所在监狱开庭,我可以不去吗?我有回避的权利没

离婚
2019-08-07 20:43: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起诉离婚时,财产分割通常会依照下列原则进行: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 规定是被告经过两次法院传票传唤拒不到庭,法院可以依法拘传当事人到庭。  法院是否判决准予夫妻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要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下,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需要双方当事人本着孩子最大利益出发,双方自行协议。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起诉解决。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 离婚案件一般都要求当事人到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庭的,应向法庭提交书面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据此规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本人应当出庭参加离婚诉讼。如果其确有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法院根据客观情况确认其是否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
  • 第一次起诉到法院离婚的话,法院都会调解一次,调解不成的,主要看夫妻关系是否破裂,在离婚诉讼中也有法官的一些主观因素,对于你所说的成功把握需要律师结合一线的司法诉讼经验,和你的个人实际情况给予判断,当然你也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参照如下标准比对一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 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6、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 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9、 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13、一方与他人通奸、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5、被诉方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故不到庭,且没有提出书面答辩意见,经依法缺席开庭审理,请求方离婚态度坚决,可以判决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