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最近在网上看到司法拍卖一套有抵押的房子,价格合适,就是不知道拍到后,房子抵押的贷款谁还呀,是我换还是法院还呀。谢谢。

拍卖
2019-08-07 19:20: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债务人未履行义务的,法院可以强制拍卖担保人的住房,用于偿还债务。
    2、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担保人应当承担偿还责任。如担保人拒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的房屋等财产用于履行判决。
    3、如该住房为担保人家庭唯一居住用房的,法院在将该房屋拍卖后,应当至少为担保人保留五到八年的房租作为其过渡安置费用。
  • 关于房产抵押,一处房产在同一时间段,只能抵押一次,不能重复抵押。如果涉及司法查封或保全,同一时间段也只能进行一次。 夫妻间用于生活或经营期间的正常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共同承担。
    如果是个人恶债、赌债或非用于生活或经营的其他债务,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分担。
  • 贷款还不了,只是每月还一部分利息,最后银行会采取加收利息、依法收贷、拍卖抵押物等措施,将对借款人产生的不利影响如下:

    1.利息开支明显增加。因为逾期贷款利息将按罚息计算并加收复利。

    2.贷款银行将依法催收到期贷款本息,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贷款行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借款人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质押的财产等。

    3.借款人的信用会受到影响,不管是以公司还是以个人作为为借款人,逾期三个月未归还银行贷款利息,都将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记录在案,属于不良信用行为,直到5年后未发生新的不良记录才会删除,借款人一旦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有不良贷款行为记录,今后在所有的银行办理贷款、信用卡、担保都会受到严重影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但不能就此得出“唯一住房一概不能执行”的结论。因为该司法解释第七条同时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也就是说,保障被执行人有房屋居住并不等于保护其房屋所有权。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定给付义务,却依然出入高档场所、用高档商品、住豪宅,就不能以保护生存权为由,置债权人的利益于不顾。
    据此,人民法院在执行时,可采取以大换小、以近换远、以好换差或租房等形式,既保障债务人的基本生存需要,又确保债权人实现其债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