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一家外企 每月20号发工资,发工资的形式是打卡上。因我家中有急事 所以我13号正常辞职回老家,可是到了20号 我的工资却没有打在卡上,公司人员打电话叫我去公司领现金。我就有点想不通 以前我每个月都是打在卡上 为什么等我回老家了 又叫我到公司领现金。公司的人说 我不亲自到公司去拿工资 他就不给我发。我想问问法律界的专业人士,他们这样做违法吗? 像我们外地打工的出一趟远门得花费不少路费,我现在在老家四川,要到张家港去领工资,又有事情耽误去不了,你说我的工资能要得来吗?我可以怎样做?我该怎么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