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今年6月底发了两批货到大石桥,通过货站代收货款。两笔货款一共6600元,其中6000元的于8月底换成了货站汇款凭证,约定一周之内汇款到我方指定账户。但是货站始终未汇款,600元那单干脆就不管了。我反复去货站要了好多次都已各种理由拒付。现在我有与该货站老板的通话录音证据及货票。但是去工商局却查不到企业信息,只有货站老板手机号码是实名注册的。请问我如果起诉的话,需要怎么能查到企业信息。

其它
2019-08-06 14:17: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银行汇款凭证和通话记录能起诉。
    因为银行汇款凭证和通话记录都属于证据的一种,都可以证明案件的事实。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手机通话录音可以被作为证据使用,但在法律上有一些限制。具体的话需要根据通话内容而定,建议可以找专业的律师介入协商,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 如果能联系上债务人 可以和他就债务偿还问题先进行协商(注意留存相关的通话录音和聊天记录等证据),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请中间人就债务偿还问题进行居中的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您可以持借条或借款合同、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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