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家个体工商户电器店的出纳,同是我老公占20%的股份,当时签了合伙协议。我们夫妻俩经营打理这家电器商行3年,18年3月初我老公退伙,也签订了退伙协议。接下来的这一个月里股东查帐查出说我贪污了商行的钱有3万多,请问律师,我这种情况构成什么罪?

其它
2019-08-06 11:50: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民法上的规定,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称为个人合伙。但是,若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合伙协议,能够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的口头合伙协议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的,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 现在有很多企业在订立这类的章程,目前的法律规定还不明确. 本人认为,这类章程由于涉及股东个人权益,所以应该所有股东一致通过后才有效,类同于股东之间为建立公司所签订的合作协议中的权利义务. 对于这部分涉及股东个人股权利益的条款,其修改也同样应该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能生效.如果此前你已同意此章程,应该按原章程办理,相信你也认同,但是现在对方擅自修改你是完全有权不同意的.不行就诉讼.
  •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的债务如何承担:主要内容,  有限合伙企业是一种特殊责任形式的合伙企业,其特殊性源于有限合伙人的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法》仅在总则中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进行了规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即有限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在退伙协议之中,应当详细约定明确的,退出合伙一方在退出合伙并且结算完毕自己应当承担的债务之后,对于合伙经营的生意不再承担任何义务不再享受任何权利并且在退伙协议之中明确计算清楚退出一方应当承担的债务比例做好以上两点就没有任何问题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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