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一个朋友是黑龙江肇东人,我是天津本地人,我们认识有几年了,2011年11份,这个朋友打来电话说是在东北老家开饭店,手里资金不够,向我借8万块钱,我心想这么多年的朋友了,他也不在本市也就没给我打借条,于是我就收到他给我发的短信,2011年11月8日从邮局给他汇了8万,汇款单据和手续费的单据我都留着呢,手机里会保存着我们聊天的短信关于他借款的。几个月过去了得知他饭店也没开成,于是就和他谈了这笔借款的事。希望他尽快把我借给他的钱还给我,他却说钱给花了一部分,剩下的借给他姐姐买楼交首付了,现在没钱,和他谈了几次还是没钱还,现在在打电话就关机了。请问我该怎么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要到他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他吗?我该分几步起诉他呢?谢谢

2019-08-06 08:45: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条作为证据使用必须是客观、真实、合法,要让借条具有法律效力,一般要符合以下几点:一是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二是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三是内容合法。
      以上是判断一个借条是否有效的一般要件,其次还要看借条的形式,如是否有借款人的签章等,具体可结合实际情况。
  • 欠别人钱,债权人委托他人来收款,没有委托书也没有借条,可以拒绝还款。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
    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解决方法如下:
    1、申请展期,也就是延长贷款期限,贷款展期不得低于原贷款条件。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
    客户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得到批准,其贷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帐户;
    2、借钱还款。
    3、向贷款机构寻求帮助,在贷款即将到期时,选择向其他贷款机构寻求帮助,如果额度较小,可以考虑申请无抵押贷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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