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上个月在中介买了个二手房,付了定金还付了中介费,当初中介说是2010年的,实际是2007年的,我老公觉得房子太旧不想要了,请问定金和中介费能退一点吗?

2019-08-06 07:36: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为规范房屋买卖经济服务市场价格行为,降低房屋买卖中介费用负担,中央发改委与住建委就联合下发了《关于降低房屋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房屋买卖经纪服务收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或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统一不超过2%。
  • 定金交多少一般是基于二手房买卖双方的协商结果,并非越多越好。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额的20%,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二手房交易双方一旦签订了定金协议,就对于双方产生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如果购房者不按协议约定完成二手房交易,卖房人有权不退还定金;如果卖房人不按协议约定完成交易,买房人可以要求卖房人双倍返还定金。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购房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根据最高法院担保法的司法解释: 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的定金。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
    一般来说,我们在签订认购书或意向书时约定交付定金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担保,这种定金就是立约定金。如果因一方原因导致没有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适用定金罚则。  也就是说,购房者交了定金但又不想买房,那么开发商可以不退定金。
    如果开发商收了定金但不卖房,要双倍赔偿定金。但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所谓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主要有银行按揭未获批准等第三方原因或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并未在房屋认购书或意向书中约定的情况等等。
    这里提醒购房者,如果能证明开发商不卖房导致自己的损失大于双倍赔偿的定金,还可以主张开发商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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