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的母亲是没有户口,现在有两个小孩,大的七岁,小的四岁,孩子的母亲已经离开了三年了,现在小孩还没有上户口,怎么办

2019-08-06 01:2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来说,没有准生证是上不了户口的。但可以去街道计生办公室去交罚款,罚款单和计生部门出的东西可以拿了去上户口。费用根据各地的计生条例罚款。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孩子的,男女双方应当分别依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本条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且不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待遇。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城镇居民以孩子出生前一年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的基本标准;农村居民以孩子出生前一年乡(镇)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基本标准。实际收入是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二倍以上的,除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对其超出人均收入部分还应当缴纳一倍至二倍的社会抚养费。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具体标准是:   
    (一)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四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二)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二个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五倍至八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三)非婚生育一个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零点五倍至两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四)非婚生育二个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五倍至八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同时,《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如果一方不履行关于孩子的抚养义务,那么另一方有权利进行起诉。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子女的户口与抚养权没有直接的联系,如在离婚时父母对子女抚养权无法协商,则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一般考虑的是子女的实际生活状况,与哪一方生活对其成长有利等,一般不考虑户口情况。如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确定了子女归一方抚养,则户口可落户在直接与子女生活的一方那里。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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