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有张信用卡找人代还,他说需要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捆绑的电话(把我的电话换成他的电话)结果他也是找别人还,他收到还款信息后把信用卡挂失后又以我的名义补办了一张,把里面的钱都刷出去了,现在替他还钱的人找到我让我还这些钱,请问这个钱我该还还是不该还啊?

2019-08-05 17:55: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二代身份证丢失,被人拿来办理信用卡。一旦被人冒办信用卡,且在透支之后不还款,那么逾期欠款和不良信用记录则会被记在自己头上。
    由于持卡人未向银行提交办理信用卡的申请,也未与银行签订信用卡业务的合同,因此与银行之间并未形成借贷合同。
    别人冒用他的资料向银行办理信用卡,并透支使用,由此产生的债务不应由他承担。
    持卡人以书面形式向银行反映,并要求行消除不良信用记录等不良影响
  • 信用卡借款应当及时还款,若当事人属于恶意借款逾期不还并且达到一定金额的,可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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