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男朋友没有领结婚证,生了一个女孩,医生说,我自己生,还没有到产日,可他家人说,医院检查费用花了1700,到时候我自己生不了怎么办?到时候还花检查费,要求手术吧,你生完孩子要办你们的婚礼,我就相信他们同意要求泼妇产了,可生了第九天,他们让我回老家,把孩子不给我,我去了很多地方把孩子带走自己养,让派出所的警察帮我让他们还给我孩子,可没有用,他们把孩子没有给我,他们还教叫我姐姐,教叫我男朋友哥哥,真的肚子涨了,,孩子6月3就到两岁了,我该怎么办?我跟男朋友的关系很好,他家人不给我们办婚礼,我们都已经28岁了,我老家离男朋友老家1000公里,我现在在男朋友老家跟男朋友一起在宾馆住的呢,他们让我男朋友娶别的女人,可他不愿意说要娶我,不想把宝宝当成孤儿,我该怎么办?###我说的他们就是我男人的父母

2019-08-05 12:43: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非法同居有孩子,要想解决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的问题,首先需要了解自己属于哪种同居关系。根据生活中的同居情况,法律上对同居的分类一般分为以上三种:
    1、 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
    2、 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
    3、 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同居。
  • 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以直接分开,想和谁结婚就和谁结婚,法律不会因为男女双方在老家摆过酒席就认定男女双方结婚了。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
  • 想和相爱的人步入婚姻生活,成为合法夫妻,当然要先领结婚证啦。
    1.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一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的面前,亲自在声明书上的“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手印。
    3.婚姻登记机关将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及声明书进行审查,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工作人员会在结婚证上加盖公章并颁发给你们。结婚证就办理成功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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