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新员工进去半个月!然后自离了!然后从新进了一个厂!说我社保没停,怎么办。

2019-08-05 06:49: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擅自离职怎么处理,  劳动者擅自离职是指其未向用人单位提出口头或书面辞职报告,而随意离开所在单位及其所担任的工作职务或岗位的违法违约行为。  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教育劳动者自觉守法、守约的同时还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和第39条第2项的规定制定好内部规章制度,对劳动者擅自离职的行为作出限制性和处罚性的规定。  这种违法的行为往往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因此用人单位还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第2款和第90条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针对擅自离职行为的损失赔偿条款,能计算出损失额的,可要求其按实际损失额赔偿,无法计算损失额的,可约定一个具体的索赔数额。还可依据该法第91条的规定,要求招用该擅自离职、尚未与本单位结束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违约离职会有什么后果  《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劳动部1995年5月10日发布的《违反amp;lt;劳动法amp;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由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系执行法定义务,加之劳动者经培训后通过劳动已为单位创造了一定价值,因此,培训费用的赔偿应当依据培训费的总额及劳动合同期限和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实际服务的时间来合理确定数额。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即用人单位既得利益的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此外,根据劳动部的有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总额的70%。
  • 按照劳动法你必需提前三十天递交辞职书,到时候才能离职。离职时单位应该给你出具离职证明书。然后你需要带上身份证和离职证明书去社保局打印社保缴纳凭证,到新单位后交给他们就行了。
    你离职后单位必需去社保局上报减员,你到了新单位才能继续缴纳社保。有的单位如果要刁难人,它可以不去社保局上报减员,那么你到了新公司就无法续缴。这种情况就只能找当地社保局监查大队投诉,让单位去社保局上报减员。
  • 社保的重要性: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有社保比无社保能享受更多的福利优惠,养老保险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15年就能按月领取养老金;医疗保险需要一直缴纳,可以再看病或住院时予以报销;失业保险是需要缴纳1年以上后领取失业金;工伤保险在受到工伤时予以报销;生育险是生孩子时的费用报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