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父亲是国家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于18年元月14号逝世,现在要办理我母亲遗属补助,单位要我们出具证明我父母是夫妻关系的书面证明,他们是67年登记,事隔50年,当时的结婚证丢了,现在民政局也没有挡案可查,补结婚证也没法补,村委会开具证明也不予采信,请问像这种情况我们怎么办?谢谢

2019-08-05 06:17: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补办: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样式: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 不需要。之前都有登记在案的。
      根据法律规定, 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 如果没有登记结婚的话,需要区分情况来解释:
    1、如果您双方1994年前即在一起且符合结婚登记的条件的话,您双方可以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在离婚时财产可以比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即一人一半;
    2、如果您双方是1994年之后在一起的话,您双方只是构成同居关系,此时如果分割财产,需要综合参考双方的出资方式、对家庭贡献度等来分配。
  • 法院判决或调解生效后,即解除了婚姻关系。法院判决离婚或调解离婚后,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就等同于离婚证,同时法院会邮寄一份判决书或调解书给户口所在地民政局,所以不需要再去民政局审核了;法院判决离婚后,此男女双方就不是夫妻关系了,如果后悔了又想在一起成为夫妻,那必须再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复婚手续),否则就只是同居关系,而不是合法夫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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