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夫瞒着我民间借贷600万,因为婚姻法24条被判共债。我们名下共同的房子,因为有银行贷款,已经让银行起诉并马上要进行拍卖了。但是我个人名下有我爸爸赠与给我的一套房产(在前夫借款之前赠与给我的),当时是因为女儿要读书才赠与给我,公证书上写明要让他住到百年为止。但是也被债主诉前保全查封,并且已经进入执行程序,法院已经贴过公告。但是我爸知道我前夫的事情之后,也向法院起诉我,要求撤销赠与,因为这个是有条件的赠与,我做不到,损害他的利益了他就有权撤销。法院判决同意撤销赠与,但是由于房子被查封,不能过户。这是我爸爸的唯一住房,要是被执行了,那我爸爸和我还有两个孩子都没地方住了。这种情况,房子会被执行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