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现在碰到了一个问题。请问要怎么处理?12年我租了一套一房一厅的毛坯房,租期6年,租了来后,我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行装修。当时在中介签合同时,甲方一共三人都口头答应这套房子允许乙方转租。现在房子被甲方卖了,却不赔违约金,还以合同上未注明(未经甲方同意,不能转租)为由,把房子钥匙拿走了。请问我现在需要怎么处理?谢谢!

2019-08-04 18:46: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装修合同违约有三种解决办法:
    第一:和装修公司或是装修队协商,再另起一份合同,要把你的需求写的详细,并且写好规定时间内必须得完成工程,否则耽误一天扣多少余额的装修款。凡事空口无凭,立字为据。
    第二:如果装修队不跟你另起这份合同,那剩下的钱就不用给他们了,但是你一定要跟他们说清楚,并且要立字为据叫他们过来签字。
    第三:直接前往人民法院起诉,追究其法律责任。
  • 装修合同违约金的数额当事人可以与装修公司可以自由约定,可以约定一定金额,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约定的金额没有一个固定的计算方式,但违约金有一个上限,即最高不能超过违约导致的实际损失的30%,如果超过这个标准,违约方固然因违约需要付违约金,但同时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裁定调低违约金的金额。

    关于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中介违约的,可以要求中介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法条明确规定依照租赁期限的不同而所要求的形式也不同。
      第一,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时视为不定期租赁,其产生法律后果为当事人之间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二,六个月以下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可以不采用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时的法律后果为依照合同的内容履行,不采用书面形式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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